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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托弟/布鞋

王托弟 王托弟 . 发布于 2023-02-12 23:30:21 374 浏览

从天水老家回京时,给在京的每个亲人都带 了东西,给儿子小威威的是一双布鞋。

是一双金丝绒的方口口千层底。黑色的鞋面,洁白的鞋底,鞋口处有一对兔耳朵模样的松紧;太阳下,银光闪闪的,好像两片扯下来的老家的夜空,上面缀满了小星星。

布鞋是二姐做的。

几个月前和二姐聊天,无意间说了句让给小威威做双鞋的话,二姐便认真了。白天投身生计,晚上回家抽空糊褙子 、剪鞋样、纳鞋底,做鞋帮、上鞋面。二姐要赶在父亲去天水市前做好,好让父亲带到天水转交与我。

尽管父母姐弟给小威威送过很多物品,价格上,可能任何一件都比这双布鞋昂贵,但从来没有哪一件物品能像这双布鞋一样让我惊喜、振奋:除了二姐无价的情意,更重要的是,它像一块巨石,撞开了我那流而不逝的童年时光的闸门。

(二姐给小威威做的千层底)

从小,我们姐弟穿的都是母亲做的布鞋。

弟弟的是黑色金丝绒的男式方口口鞋,我和姐姐的则是各种鲜亮颜色的女式方口口鞋。母亲很忙,没时间糊褙子、纳鞋底,所以我们姐弟的鞋都是类似于车轮胎的那种塑料底,闻起来有一股浓烈的橡胶味。

最初的印象里,人们大多都穿布鞋,故对布鞋除了有新与旧的辨识外,很少会产生审美上的疲倦;日子总在稀松平常、波澜不惊的无意识中前进,之于孩子,穿新鞋则是一年中为数不多的几件令人相当欢喜的事之一。

母亲心灵手巧,看着我们的脚就能绞出非常合脚的鞋样出来,绣在鞋面上的莲花、牡丹、梅花,等等,更是栩栩如生。母亲在昏暗的灯光下做鞋的样子,更是我至今见过最动人的画面之一。每次穿上母亲做的新鞋,感觉整个人从脚到头气象都不凡,除非换上旧鞋,否则,农活都不配自己干了。

后来,村里有好几个同龄人开始穿从集市上买的鞋,而我穿的还是布鞋。这个时候,哪怕穿的是新鞋,也觉得一点都不美气了,对穿买的鞋的孩子艳慕不已,觉得素日平起平坐的伙伴瞬间就高我一等了。

再后来,我考上秦安一中,因为要去繁华的县城读书呀,父母意识到我还穿布鞋的话会被城里人看不起。从此,终于过上了不穿布鞋的日子。当时“中国娃”响彻大街小巷,但我才不管什么“站的稳哪走的正踏踏实实闯天下”,反正,彼时的我最爱穿的又不是妈妈纳的千层底。

一个农民子女,从脱下妈妈做的布鞋那天开始,从县城到京城,开启了她蜕变为城里人的征程。

迄今,脱下布鞋已近二十年了,表面看来,现在的确像个城里人,穿着高跟皮鞋走路,铿锵有力、脚底生风。

然而,从脱下的那一年开始,越来越觉得作为全民手艺人时代的产物的布鞋,才是世上最最时尚的工艺品,它凝结了一个迅即的时代无法沉淀的东西,其情其义其温度,是支撑人们走过物质匮乏年月的巨大力量。这种情、义和温度,不是在今天这个时代不会发生,而是很少发生了,且一俟发生,再也不似那时平和了,往往是排山倒海般的凝重,就像我拿到二姐给小威威做的布鞋那一刻。

对我布鞋情感上的升华,除了对母爱的诊视、对过去岁月的缅怀外,可能还有老公对我的影响吧,尤其看到老公将他那双布鞋当宝贝一样珍藏时,我甚至为自己没有收藏下一双母亲做的布鞋而后悔起来。

(穿布鞋的小学时代)


老公穿布鞋的年月估计比我要长,他2005年来京上大学时还带了一双,和二姐给小威威做的款式一模一样,也是黑色金丝绒的方口口鞋,只因为穿过,千层底有些泛旧。

和小汪相依为命的最初几年,因为经常搬家,好几次我建议他将鞋扔掉。

“放着不穿,还是累赘。”我说。

每次我这样一说,小汪就冲过来,十分惊恐地将鞋抢过去,一边瞪我一边将鞋又放回去。

当时,我不能完全理解老公对那双布鞋的感情,毕竟,那时的我,还是意气风发、执着于破旧立新的年纪,在斩荆披棘奋力向前的征途上,但凡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统统一文不值,都该扔掉,才不管其上凝结了怎样珍重的感情呢。

和小汪因为一双布鞋争战的日子没几年,婆婆突然离世。那年,小汪刚二十七岁,还是个孩子。

有一天收拾家里,小汪翻出他的布鞋,用手拍掉上面的轻尘,然后找了个布袋子装了起来,从此,我就再也没有看到过那双旧布鞋。

我想,那双布鞋和婆婆一并,装进了小汪心里,不宜轻易出头露面了,否则,莫说小汪,就是我,看见那双鞋,就会想起婆婆的音容笑貌,心里也是刺痛刺痛的。

但我相信,当我们的孩子长大,当小汪向小威威说起婆婆是一个怎么慈祥有爱的女人时,他一定会拿出那双布鞋,然后对小威威说:“看,这就是你奶奶一针一线给我做的鞋,好看不?多好看!”

所以,那双布鞋不啻是婆婆留给小汪为数不多的念想之一,更是小威威直观感知他奶奶的唯一物品。

见物如面,许就是这个意思吧。

只是,小威威的时代到底不是穿布鞋的时代了。

回到北京,一进家门,打开行李包,我就将二姐给做的布鞋拿出来,跑上前去拉住小威威就往他脚上套。

抑或是被我的架势吓给到了,或者是以为我手中的东西不是该往脚上穿的东西,不是鞋,小威威拼命挣扎,死活不穿。

这个场景和我事先设想的剧情出入有点太大。

“这么好的鞋,你还不喜欢!是你二姨亲手给你做的,知道不?情不重意重。还不穿,惯下的坏毛病。”

我一边说,一边用尽全身气力摁住小威威;还是按捺不住,气急败坏之下,我拿起布鞋就朝儿子的屁股上打去——小时候,布鞋是妈妈教训我们时使用频率最高的武器呢。

眼看鞋就要落在小威威屁股上,我猛地意识到:儿子虽排斥,可他并没有什么过错啊。

一来他太小,才两岁半,人世间的情义再大,他不知道;二来,布鞋在我们这代人眼中之所以情深义重,是因为它与我们之间有过一段爱恨情仇交织不清的光阴,可儿子和布鞋泾渭两岸,了无关联呵,他凭什么要喜欢?

想到这里,我抱起小威威连连道歉:“宝贝,妈妈错了,妈妈不给你穿了。”

小孩子的喜怒也有空穴来风的时候,但绝大部分情况下是毫无理由的,我的歉意尚未表完,小威威就挣脱了下来,抓起地垫子上放的布鞋,咯咯地笑起来,俨然得来了一个新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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