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托弟/百啭蔷薇(小说节选之二)
之第一章第二节
又看了遍时间,已是五点三十五分!
事先约定五点半吃饭,都过了五分钟,说不定那孩子早就在里面等着。我是长辈,还要做东,怎么能迟到。我看看手机,又环视一下四周,两道人流不止,走过来的女性,无不成群结队逛街,没一个看上去像单刀赴约来吃饭的。
不行,我不能再这么等下去了,我得进去看看。
刚一转身,手机就响了,猛地吓我一跳。是个陌生号,谢天谢地,终于来了。
我接上“喂”了一声——焦慌又漫长的等待,让我的声音变得异常大——对方刚一说话,我发现人就站在身后。
宝石蓝的长款羽绒服下,黑色修身毛裙若隐若现,鞋根既细又高,看着岌岌可危。浑身上下极尽简单,除这些外,我再没多发现什么。她个头不高,扎条马尾,额头锃亮,瓜子脸,颧骨微高,下颚稍尖,皮肤嫩白清新秀气,最吸引人的是,她有一双通彻的眼睛,似有无尽的妩媚和忧伤。整体看来,活灵活现的一个职场小职员,既不哗众取宠,又不低档流俗;算不上美丽,但顾盼间自有可爱之处;上下打量一番,说不尽的飘忽游移,又似乎坚定倔犟。看上去,约莫二十七八的样子。
看见我上下打量,她似乎有点不好意思。朝我走了两步,问我是不是大中的朋友,我说是后,她说她叫曾小可,大中是她爸爸的朋友。我问她知道不知道大中不来吃饭的事,她说知道。“大中叔叔电话中说得不太清楚,只给了我您的联系方式,让我在陆港小镇门口等。请问怎么称呼您呢?”
她说话乡音很浓厚,每个字词都流露出家乡特有的气息,寥寥几句,我已断定她就是我们天水秦安县人士。可能离开家乡时间太久的原因,让我的家乡情结特别重,陪老婆逛街,遇上天水口音的导购或路人都要上前搭几句。这次听曾小可说话,心中更多地是油然升起一缕缕亲人般的感觉。
她称呼我为“您”,接连两声,过度的客气,多少让我感觉有点不像西北人那么耿直生硬。
虽然生活在北京这个礼仪之都,但我一直不习惯北京当地人动辄“您”来“您”往,过分的客套。无论怎么亲切,被她几声“您”,依然将我跟她拉开好大的距离。看来我真老了,纵然有颗年轻的心和健康的体魄,但两鬓斑白的头发早已向世界宣布,我是个将知天命的糟老头子。早上还觉得朝气蓬勃大可奋发有为,被曾小可一个“您”,叫得我这咸鱼翻不了身。
我告诉她我叫何玉来,“你叫我老乡或老何都可以”。曾小可说她知道怎么称呼我了,她随之叫了声“何叔叔”,叫完她笑生两靥,听得我说不上来的悲喜交加。
她问我想吃什么。
啊,大中没告诉她是陆港小镇么?崇文门附近我并不熟悉,曾小可这么一问,我瞬时慌了神,不知道该怎么定夺。她转身指着陆港小镇说:“这家饭菜倒是很好,可是现在人太多,太吵。我们去个比较安静的地方,好不好何叔叔?”我说听她的吧,她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曾小可想了两秒钟,说知道去哪里了。
我跟着她糊里糊涂地下了电梯,走到地下二楼。她说:“何叔叔,转角过去有家意式餐厅。不知您喜欢吃西餐不,我是不太喜欢,但很安静,权当花钱买环境好不好?”我说好。
我除了全部应承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可心里到底不悦:这孩子有些不礼貌,做事太自我,在我一个大人面前,哪里像个孩子,反倒是我听她呼来换去。
餐厅里面环境果然很好,是我喜欢的氛围。这么一想,心里荫翳散去一大半,反而感激起曾小可来。刚看她言行举止干爽利落中规中矩,像个职场新秀,现在感觉骨子里竟然跟我一样,都是内敛的,是不为外道的。
坐定后,曾小可说她12年研究生毕业后就在国瑞城附近上班,已经有一年半时间了。
原来如此,我说大中怎么把地点选在这里,原是他打算一箭双雕,一顿饭卖俩人情。都说无商不奸,大中从来都不例外。仔细一想,曾小可才是大中要请的主角。算他还有点良心,为了请朋友的孩子吃顿饭,能跑到一个小娃娃门上来,也是精诚所至。
这么一想,对大中放我鸽子的事,心里的怨气减小不少。
点菜的时候,我再也无法“忍气吞声”听她的了。我想,她上班没多长时间,想必天天工作餐,今天一定要给她改善改善,这个想法到底是看在大中的面子上还是一时冲动,我已经记得不大清楚了。当时,牛排、披萨、餐前凉菜、沙拉甜点、软饮啤酒,看见什么贵就点什么,一口气要了五六种。
曾小可坐在对面,看得目瞪口呆。等我告诉服务员点好了的时候,曾小可扑哧一笑,说:“何叔叔,你点那么贵的干嘛?甜点和披萨我从来都不吃,估计您也吃不了那么多,何况,这个尺寸的披萨,一个都吃不完,还点两个,多破费。还是我点好不好?”
我说不好!这次必须要听我的,我必须要让她吃平时舍不得吃的。我告诉她:“吃不完就打包。”
她说:“那好吧。”说完,默然一笑就盯着我看。
偶尔,她眼中流露出一丝飘忽不定,一种缺少正视的坚定,似有不踏实。那种微弱的虚渺显示的飘忽感,突然间觉察出,让我不自在起来。我想到自己花白的头发,感觉她肯定在揣摩着我的老态。不过,又一想,须发皆白又如何,老了就老了吧,为何计较这些,跟她又没有什么关系。可是,聊天过程中,我始终想起我的白发,想起我老了,让我很苦恼。
吃饭的时候,我问曾小可老家在秦安县具体哪里,她说跟大中一样,都在陇城镇。我问她:“是不是就是那个传说中女娲出生的地方?还有三国街亭古战场也在那里,离大地湾遗址很近的那个镇?”她说是。
以前只知道大中是秦安老乡——相识二十多年,竟然没有他是哪乡人的印象——但并不知道他家就在陇城镇。一直想去清水河流域转转,无奈始终没有实现,没想到曾小可的家就在那个历史文化名镇。
曾小可说陇城镇近年来变化非常大,欢迎我有机会去旅游,我说肯定会去的 。我感叹曾小可出生在了一个好地方,曾小可说哪里,话锋一转,说到:“我家以前跟刘叔叔还是邻居呢,不过,我很小的时候,他家就搬走了”。我问她爸做什么工作,她说:“我爸呀,几年前在我们镇做小商品批发生意,太累,这两年年纪也大了,就开了家百货超市养家糊口。”我纳闷了,她爸跟刘大中不是朋友么,她怎么就说他年纪大了呢。
我本想问个清楚,但还没长开口,曾小可就打断了我的话。她说:“我有个问题,能不能问问您。”我跟她才说了几句话,能有什么问题。我说:“没事,你问吧。”她说:“你是不是还有姐或妹?”我还以为要问什么呢,这算什么问题。我说有两个姐。
她一听,莫名的兴奋让她稚气外漏,适才故作的沉稳持重,瞬间灰飞烟灭。她说:“你等等啊何叔叔,让我先猜一猜。你一个姐姐叫何玉方,对不对?”
我刚诧异她怎么知道我大姐的名字,但马上恍然大悟。“何玉来”与“何玉方”,联想在一起并非很难;何况我大姐在秦安一中当老师,桃李满天下,曾小可是一中毕业的,听过“何玉方”再正常不过了。
没想到,我大姐跟曾小可的渊源比我想象的还要深,曾小可说她是她的高中班主任。
有了大姐的这层关系,我跟曾小可的话题一下子有了实质性的进展。顺此话题聊了不少她高中时候的奇闻异事。看得出来,她对我大姐印象非常好,这让我也深感得意。
正说着,曾小可叹了口气,说:“可惜,05年来北京上了大学,就跟何老师再没联系过,一晃都快十年了,下次回家,得看看何老师去,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听她这么一说,我对曾小可的印象又有所改变:这孩子倒挺善良。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从老家天水秦安的风土人情到曾小可的求学生涯,再到彼此工作概况,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不管谈什么,都出乎意料的融洽,以致让我想不起自己在跟一个比自己小十八岁的女孩子聊天——曾小可告知她二十八岁——是啊,她二十八的时候,我已经四十六了。我感慨像曾小可这样的年轻人遇上好时代……说着说着想起自己渐行渐远至今无法企及的梦想,竟伤感起来。
后来,我向小可说了很多种跟她更早相遇的假设和结局。听后,她说只有发生在这个时候,才是最好的,恰到好处,“更早或更晚的相遇,将都是孽缘。所以,我们正好。对不对?”说完,她又自言自语地说:“若是在三年前,抑或,我的人生真就与此不同了。不过,缘分的事,也是没办法的。”
我们从晚上六点一直聊到晚上八点半。期间,我胃口大开,吃的比平时任何时候都多,曾小可吃的并不比我少,点的菜被我们被一扫而尽,只剩下几根骨头横亘在我跟曾小可之间。我问曾小可要不要加菜,她说不要了,我说那就再来杯饮料,她说白开水就很好。
冥冥中,曾小可就是我多年一直渴望寻找或梦寐以求的聊天对手,俗话说的见面熟、对上眼,高雅点说便是恍惚间高山流水遇知音。
八点半已过,虽然意犹未尽,但感觉时间差不多了,我问曾小可住哪里,她说在亦庄住。看来,她八成有男朋友了,否则,一个人怎么会在离单位那么远的地方租房子。我考虑了很久要不要问问她有没有男朋友,最后还是忍住没问出来。初次见面,问那么隐私的问题似乎有点不妥当。
我为自己的克制而暗自庆幸。
然而,无以名状的兴奋让我旧病复发,口无遮拦开来,到底是我说了句现在想起来还是很不妥当的话,难怪后来被小可每每提及。
临走的时候,我边起身边看曾小可穿羽绒服,通透明澈的眼眸下有张粉润迷离的脸;她粉黛微施,在昏黄的灯光掩映下显得活拨又可爱。我问她:“你把脸擦那么白干嘛?这么年轻的孩子,素颜多好。”我也不知为何会那么问她——问题何时形成于大脑,我连这个都想不起来。
她拉好拉链,抬起头来,笑道:“脸长得黑啊。”我说:“那为何不把脖子也擦上?”只觉她也愣了,转而立刻笑起来,银铃般的笑声,满是无邪,略带娇嗔。笑完,告诉我说粉太贵。
也就是跟一个小老乡吃了一顿饭而已,我竟然把自己不当外人,说出不过头脑的话语,有点把豆包当干粮,自己想起也是忍俊不禁,何况小可。
到了五号线,看着曾小可上了开往宋家庄站方向的地铁,我才到对面坐上开往天通苑北方向的列车。
那天,我并不感觉有多么特别,就跟无数老乡中的一个老乡吃了顿饭。要说真有什么特别,恐怕就是跟这个晚辈——或者说跟我大姐的一个学生——吃得愉快了些:没有初次晤面人与人之间保持着一份自然而然的距离与矜持,抛开工作中的尔虞我诈抑和生活中的柴油米面。
曾小可骨子里是个很感性的人。在熙熙囔囔、车水马龙的京城,到处充斥着理性光辉,人人精于计算,俨然不是小商人就是大商贾,突然间出现个感性的人,自省如我,让人倍觉抽象,似乎遥远到似实若假的程度。
走出地铁站, 我就掏出了手机。
(未完待续……)
作者简介
王托弟,笔名潘小笛,80后,就职于北京某外企,从事法律工作。业余爱好写作,视文字为生命,在法律的严谨与文学的率性间寻找平衡,用文字在大城市的浮华与小城镇的淳朴中勾勒真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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