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托弟/ 一别经年,各自安好
第一次见兴国,是十年前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军训基地。
那年九月,二叔夫妇俩把我安顿在军都山下政法大学的集体宿舍后,就返回天水老家了。看着载着他们渐渐远去的列车,才明白接下来生活对我意味着什么:从此,将孤身一人飘零在这座城市,举目无亲。
几天下来,度日如年,本已弱小的我在高楼大厦的掩映下显得无比苍凉。
一周后,跟着一群同样无比苍凉的同学,坐上大巴去了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军训基地。那一行车上就有兴国,只是当时谁也不认识谁。
一天正值中秋。晚上,夜空被白昼时的一场阵雨洗刷得异常干净,举目遥望,四野之内不见半点云丝。月亮也分外的晶莹剔透,仿佛就要靠近不远处的山顶:那一刻的月好像与天的关系很远很远而与山的关系很近很近。我们已经守望了好几个昼夜的山峦,本应该有着深黛色的线条,那夜却被银雾般的月华浸染得扑朔迷离。夜已深,尽管万物统一于明月的笼罩之下,但各自并没有黯淡了自己的轮廓。山与天,月与山,风与月,婀娜的风姿独树旗帜。金风佛面,吹走我的思念,留下无尽的伤感,所有对亲人和故友思念此刻肆虐漫延起来。
白天大家已经训练得很辛苦,到了晚上,教官说不用集训,让我们拿上凳子去拉歌,以排遣思亲愁绪。歌声铿锵有力、此起彼伏,但军营的歌、军营的夜,两者交织在一起更添了异样的孤寂和无助。
就在这样的夜晚,于月光笼罩的一片荒凉中,我第一次见到了兴国。
记得那晚拉歌结束后,在空旷的宿舍门前,同学们要么是三五成群地聊天,要么就是到处找老乡或者两两搭伙谈恋爱。因是中秋,军营额外开恩,女生可以到男生片区肆意游荡而不受任何惩罚,但依然坚决不让男生踏进女生片区一步,否则将冠以“流氓”这一猥琐而光荣的称号。当时,除舍友外,我连同班同学也没认识几个,更不用说其他人了。所以,我没去找老乡,也没老乡来找我。正躺在床上跟下铺的舍友张琳边聊天边翻一本闲书,听见有人在门口喊我,说有人找。我始一愣,但接踵而来的是巨大的狂喜,顿有“茫茫人海中有你真好”的感觉。我爬下去拎着鞋就跑了出去。原来是一个老乡找到我说男片区那边聚集了很多甘肃人,让我过去聊天。
夹杂在一群老乡中,没过多长时间,我就注意到了兴国。他看上去总是那么喜悦,笑眯眯的眼睛好像随时准备迎接来自他人的恩情。然而,他喜悦的背后,则是无限的忧伤,就像当时我的心,熠熠生辉的月华下,显得悲凉不已。兴国还是沉默的,他的沉默,让我内心产生一股浓烈的悲悯:跟一位陌生的老乡,却将“此时无声胜有声”演绎得如此淋漓尽致。
那晚,跟兴国说话虽少,但到头来,我只记住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在他的身上,好像看到自己苍凉的影子,倍感亲切。
军训归来,机缘巧合下,经常跟兴国不期而遇。后来,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四年时光中,我们共吃一桶冰淇淋、一碗面,并以此为理所当然;我的生日是他送我礼物,他的生日我们去蜀园大餐;为了看京城夜景,我们搭车直往长安大街一夜不归,看着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又一起落泪;一起K歌连续三个通宵;绕着亢山广场走过一圈又一圈;他教我抽烟、教我打台球;他规劝我反省自己太芜杂的人际交往、收敛自己不羁的言行举止,我一再因他对任何人过度实在而当面指责;当别人都在为我喝彩时他会对我说“不太应该”,当别人都在批评我时他又会说“其实没什么”;我说我恋爱了时他恭喜我从此有人陪伴,他给我讲述他是如何陪着一个女孩在操场走了整整一年后看到她在别人的怀抱;他一面告诉我他有时候很自卑,一面在安慰刚和男朋友分手后的我要坚强……
有人说,男人的另一半身上一定有他妈妈的影子,女人的另一半身上一定有她爸爸的影子。总感觉兴国像极了我老爸,可奇怪的是,四年下来,跟他的关系始终没能跨到恋人的地步。我多次问兴国喜欢我不,他说喜欢,我说那为何就做不了他的女朋友,他说我太难看,气得我暴跳起来抓住他一顿大骂,最后都在他笑眯眯的眼神笼罩中疲软下来。
兴国说,我不仅仅是他的老乡和同学,还是他的红颜,偶然间不排除相亲相爱的成分:总之,是很难去界定的感情。这种感情比友谊更深,离亲情很近,但距爱人又很远。
我从来没想过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因为在我看来这是自然成长、顺理成章的。他似乎并没有对我承诺过什么,而我也以自己与他人恋爱、与其他异性朋友牵手证明了我也没有向他承诺过什么,虽然如此,我们一路为对方付出,比有承诺的情侣更真、比疏远的亲情更亲。我总能从他的身上看到父亲的影子、感到父亲的关怀;然而又能看到友谊的纯真、感到友谊的真谛;此外还能看到恋人的英姿、感到恋人的柔情。总之慢慢地,和兴国游走于亲情、友情、爱情三者之间,而又不曾完全拥有过其中的任何一种。
为了告别的聚会,是米兰﹒昆德拉一本书的名字。他的每本书,只书名,就用优美而深邃字眼在不经意间说出人生的必然,令我无法不对他由衷钦佩。为了告别的聚会,生活中事例太多,每每在人最欢欣的时刻给予最深刻的无奈。
就像我跟兴国,好像有说不完的话走不完的路,总觉得属于我们的时间才刚刚开始,一眨眼却到了不得不挥手离别的时刻。四年后的暮春时节,我跟他到了很不情愿但又不得不接受的分道扬镳:我留在北京继续读书,他则是回老家酒泉当上了公务员。
在人生的道路上,没有朋友的是孤独的。跟兴国之间的这颗历经四年成长起来的友谊之树,闪烁着的每一束光芒,或明快或暗淡,都见证了我们的故事点点滴滴。
毕业那天,我告诉兴国,无论天涯海角都要做最好的朋友。兴国说:“好啊,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是,如今分别不到七年时间,那个叛徒就一头扎在人堆里让我找不见了。有一天,我在微信上问他最近可好。很久他才发来一个龇牙咧嘴的表情;我责怪他背叛了对我们友谊的承诺,他还是发来一个呲牙咧嘴的表情。忍无可忍之下,我拨通了他的手机,那边的他还是七年前的他,一点未曾改变,发出沉稳欢悦的音声,告诉我:“托弟,我很好,你要很好,听见了没?”
听完,心中突然间冒出一句话:一别经年,各自安好。然后,鼻子酸涩得连眼睛也跟着发烫起来。可兴国告诉我现在不能随便哭,因为小汪可不太会哄女人,而他离我又这么远。原来,到现在,最懂我的人还是他。
嗯啦,惟愿各自安好。
作者简介
王托弟,笔名潘小笛,80后,甘肃天水人,现居北京。就职于北京某外企,从事法律工作。业余爱好写作,视文字为生命,在法律的严谨与文学的率性间寻找平衡,用文字在大城市的浮华与小城镇的淳朴中勾勒真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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