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秀芳/王托弟和她的《黄土地的女儿》
你用真诚的文字,书写对故乡深沉的感情,以致于我对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深信不疑。
——题记
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来看。
一页页翻过,被书中熟悉的场景深深吸引,不能自拔。从浆水面到各种野菜佳肴,从乡间阡陌到离家场面,作者经历过的,也正是我所经历的。
其实,我与托弟姐的交流并不多,只了解到她是黄土地走出去的优秀法律人,业余出版了《黄土地的女儿》和《回不去的故乡》两本散文集。
引起我阅读托弟姐书的兴趣的,应该是她法律人兼作家这一身份。
不久前,我看了郑永流《法学野渡》一书,作者的观点是法律人与诗人是互不相容的两个极端。
我目前是个法学在读的学生,也是个文学爱好者,郑老师的观点成了我心中的一道坎:要么学好法学,要么继续写作,二者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兼得。
读完《黄土地的女儿》一书,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这本书解答了久久积压在我心中的心事:原来,好的东西不分学科,理性与情感并不冲突啊。
令我感叹的是,作者在书写情感时,并没有使用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始终是自然而然,却让这本书发光发彩。
从“魂牵梦绕”的故乡到“青青子衿”的悠悠岁月,再到“人在旅途”的深思,我不知道作者在她所描述的场景中流了多少次泪,但在她所描述的、和我经过的一模一样的场景中,我的泪水数次浸透书页。
作者写作时的真诚,令我不得不佩服。
她描述的放羊的时光、农民身份的父母亲、为了节省几十块钱而挤火车等场景,我们这些出身农村的孩子都有体会,只是大多数人不敢拿来说而已,对于托弟姐,这些经历反而成了她骄傲的资本,难道不是吗?
我想,是的,否则她怎么会在书中写到:“农民的孩子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城市生活,而出生城市的孩子却很难体会农村生活。”
生长于天水这片沃土,头顶是龙城蔚蓝的天空,脚底是炽热坚实的黄土地,耳畔萦绕的是伏羲抚过的弦音,脚上穿的是母亲一针一线勾勒的布鞋,心间弥漫的是香喷喷的浆水面……
我和作者一样,对于故乡,有太多的感动、太多的回忆、太多的依依不舍。
《黄土地的女儿》一书,作者以回望的形式描写她的故乡。
有人说:“当我们喜欢追忆往事的时候,说明我们已经老了。”
其实,不然。
喜欢追忆,是因为从前的经历有太多的美好。更何况,草木思源,人也如此,不管我们走得再远,故乡这根线,都会牢牢地牵着我们。
《黄土地的女儿》带给我的不止这些。
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法学和文学一样,都是为了带给人们幸福感——对于大爱和情感,不依学科而论。
我继而明白,想向作家的行列靠近,标准可能不是我掌握了多少写作技巧,而是敢不敢像托弟姐一样,将最真诚的一面展现给读者,正如她的《黄土地的女儿》一样。
书中,有一篇题为《我为何学习法律》的文章。
天呐,这篇文章真是令我目瞪口呆:一个从农村平凡家庭走出来的女子,温暖、柔美的文字之下竟有如此刚强的意志。
再次品读《我为何学习法律》一文,我想,哦,是啊,岁月之于我们都是公平的,当年有点桀骜的少年,已成为今天成熟的法律人。
我不敢确定,当年的托弟姐是不是今天的我?但我可以和她一样确定的是:不论世事如何污浊,任何时候不会忘记真善美的意义。
读完托弟姐的书,我感觉自己又成长了。
我们既渺小又伟大,渺小得在宇宙中连一粒尘埃都不如,而又伟大得哪怕一颦一笑都会牵动亲人的喜怒哀乐。
亲情——故乡——社会。
守一份心灵的净土,感谢与你遇见,感谢《黄土地的女儿》带给我的一切。
作者简介
赵秀芳,天水人,天水市作家协会会员,法学本科在读,热爱写作,个人公众号芳草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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