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呼吁有正义”
一
2010年4月12日。星期一。风很大。到下午时,狂风更猛,空中灰尘遮眼,以致令人无法正常行走。平时,学院路附近到处都是车水马龙、道路堵塞,那天则是罕见的人迹稀少。
早上外出办事,下午时终于跌跌撞撞地回到了校门口。当时,我用围巾将头裹得严实,俨然一个沙特妇女。走到校门口了,感觉就像撑过了严冬、只等春天的到来一样,心里充满了期冀,于是,脚步飞快。这时,余光里看见有人在校门口的水泥地上蹲着写字。
起初以为是讨钱的,便没怎么看就走过了。走了几步想起那人文质彬彬的模样跟“乞丐”完全不一样,又退了回来,想看个究竟。
是个读书人模样的花甲老人,蹲在地上一笔一划勾画着几个字:“呼吁有正义”。老人一身灰色休闲服,看上去挺儒雅。
我静静地盯着那几个字,大概一分钟。老人抬起头,看了看我,表情有点复杂,然后,低下头去继续勾画那五个字。
原来又是一个自认为蒙冤的人,来法大表达自己的声音来了。这种人我见多了,可是那又如何,法大又不是法院,来这里表达有啥用呢,谁会搭理他呢。于是,我将被风吹散的围巾往紧拉了拉,疾步走向了公寓。
记得读本科时,我参加了学校的法律诊所,期间见过不少来求助的人,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甚至把我感动得哭过好几次。不过慢慢地,对于看着别人诉说冤屈这事,我也就习惯了,就不悲不喜了。
记得刚来北京读大学那会儿,见到街头乞丐就给钱。后来,发现社会已成为一个真假难辨的大酱缸,而我自己没练就一双火眼晶晶,故似乎慈悲的心总是表达在了错误的地方(那些乞丐职业化程度极高,而生活并不见得有多窘困,何况,任何以牺牲尊严苟且偷生的人,向来是不值得同情的),兼之那时的我也是乞丐一个,只是行乞对象只是双亲罢了。有鉴于此,我的心渐渐地练就成极不容易被感动。
所以,当看到“呼吁有正义”这几个字时,不是被感动了,但的确是百感交集,也许是天气太冷了吧。虽然百感交集,却一时间不知从何说起,更不想做任何价值评判。那个晚上,躺在床上心里默默地念了无数遍“正义,正义,正义”,不知何时入睡的。
我知道,希望就像黑暗中的萤火虫发出的光,飘摇不定、微乎其微,但只要有,总比没有一丝光明的漆黑要好点。我也知道,自己是背不起任何责任的,所以,在生存规则的引导下一点点地学习逃避的艺术和精致的利己主义。就在自己感觉学习状态良好的时候,那五个字像一个血淋淋的巴掌,以天使般的面庞传来一个恶魔般的回声。
梦中,忏悔……为自己,也为所谓正义。
二
在学院路读研究生那会儿,为了挣点生活费,帮别人写过不少毕业论文,其中一篇的论题就是关于我国刑事错案的。
写那种论文,当然谈不上什么实质性的研究,更不会花更多的时间对这一现象提出自己长久思考的结果,但是,对于像聂树斌这样的案子,只要写这个论题肯定是绕不开的,所以,对诸如聂树斌案等一系列刑事冤假错案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则是肯定的——虽然,对于一个法科专业出身的人,像聂树斌案等典型的冤假错案,在本科期间就已经耳熟能详,至少不会感到陌生。
那篇论文,洋洋洒洒三万多字,虽然写得很肤浅,但还是将我国刑事冤假错案从形成原因的分析到预防机制的探讨进行了全方位的论述。
可是,无论分析出多少原因,依稀中明白了冤假错案的形成大多不在法律所能周全的范围之内。所以,写了三万多字,从头至尾都是文字垃圾,唯有的价值就是挣得几千块生活费,让我可以不再向父母伸手——自力更生,相较于伸手向父母索要生活费,也算是一种正义吧。
三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至此,聂树斌案从法律层面讲算是正式得以平反了。
这个案子,从我刚上大学那年——2005年——起,就被当作冤假错案的典型案例在课堂等各种场所提及,至今已经听了十年多了,听得耳朵都长茧了,所以,当看到改判无罪的消息刷屏时,已经麻木得没有一点探讨的热情了。
从1995年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到2005年后真凶王书金出现,“一案两凶”且证据链已经证明聂树斌被错误执行死刑。这个时候,所有人都觉得这个案子真相大白于天下了,司法机关很快要给聂树斌案一个交代了,可是,接下来还是吵吵嚷嚷,吵嚷之间竟然到了十年之多的今天才得以改判。这个时候,聂树斌已经被执行死刑21年了。
21年,对于一个人来说,婴儿变成年。
21年,对一个家庭来说,可能二世同堂变三世同堂。
可是,21年对聂树斌来说,阳光少年成屈死冤魂;对聂树斌家人来说,家破人亡两茫茫,从此到处奔波、四处碰壁,活着的意义只为申诉。
期间,《河南商报》主编马云龙被免职;一群良心律师在绝望中怀揣希望坚持死磕;最值得一提的是,警官郑成月被调离岗位,曾经的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49岁就被迫提前退休,如今靠在一家律所打零工为生。
郑城岳,如果他动摇一下,放弃自己的立场,至今混个厅局级干部也不是没有可能。当然,正是因为总有像他一样的人,无论环境多么恶劣,他们始终坚守正义和道德的底线,所以,聂树斌案才得以改判,正义之光才可突破阴霾密布的天空,人们才能看到希望,社会才能于迂回曲折中进步。
尽管如此,心还是痛的,因为迟来的正义就是非正义。改判后,无论对其间的每个人的命运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聂树斌确确实实是死了:生命在很多时候,原来是这么的卑微。
四
前段时间,和一个朋友在麦当劳中吃饭,旁边坐着一个衣着褴褛却洗得干净的老爷爷,猛一看,他吃着两个麦当劳汉堡,一瓶可乐,还有薯条的空盒子。可是,几分钟过去了,总觉得那个老爷爷不对劲,看我们的眼神也是躲躲闪闪。刻意观察才发现,他吃的根本不是麦当劳,而是从塑料袋里倒入麦当劳空盒子的食物。我猜想,要么是老爷爷要面子,要么就是他怕外带食品被麦当劳工作人员说,故才采取偷梁换柱的方式。
在接下来时间里,一起的朋友说什么我几乎没听进去,一心思注意着那个老爷爷,总觉得他的身上有秘密。我们快吃完时,老爷爷拿出笔在一张破硬纸上开始写什么,我实在忍不住内心的好奇便凑上去问老爷爷(字实在潦草,很多都看不清)。他指着字让我自己看,我说看不懂,他就解释,可是一口方言,我几乎没听明白,只晓得大概意思是受了冤屈,人死了,他来北京告状呢。尽管我没听懂多少,他自己却哭得稀里哗啦。
说实话,我对上访的人没什么好感,因为每天下班路过中石油大厦时,那些上访户当街做饭、大声聊天、铺盖乱扔的场景让我厌恶——据说,他们就是专门以上访为生的。听过太过专门以上访为职业的事后,就对这个制度产生了厌恶感,所以,很多时候听见谁在什么机构大门前告状之类的,我一般都是不屑的。
可是,那天是北京进入冬季以来最寒冷的一天,人们穿着羽绒服过得严严实的,露天几分钟便冻瑟瑟发抖。
走出麦当劳,想起那个老爷爷——尤其是他的泪眼——呼啸的北风中,一下子,心比天更冷。那一刻,“正义”二字自从象牙塔中走出来后第一次强烈地刺激了一下我的大脑。
不过,刺激也只是一闪而过,因为,很快我就钻入有暖气的屋子,才不会多想外面世界有多么冰凉。
五
今年六月份写过一篇名为《我为什么学习法律》的文章。
今天跟一个朋友说起聂树斌案,最后,我告诉朋友:“如果真进了公检法系统,才不做郑成月呢。因为,一个被非正义玷污过的人怀着复仇的心进入体制,最大的可能就是做出比曾经经过的非正义更不正义的事来:这就是人们对正义丧失了信任后自身携带的粗暴。”
不管承不承认,有一个事实是值得庆幸的,那就是封锁消息的时代已然成为过去,在如今的互联网环境下,除了极个别的事件,很多事情水落石出只是时间问题。所以,聂树斌案能不能呼来正义、国家法治建设会不会因此而进步等,在所不论,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个叫张越的人和那个名字几乎为敏感词的职能机构在21年后终于跃入大众视野,曾经的打牌高手,最终成为所有人的笑话;罪行累累的犯罪嫌疑人王书金们坚持称自己是凶手,而一个叫“工作组”的却一反常态一再让做有罪供述的犯罪嫌疑人翻供,这样的滑稽剧是喜是悲,留给后人评说。
六
因聂树斌案改判,胡言乱语一番,就当是对六年前“呼吁有正义”五个字的呓语续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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